# 设计模式基本原则

设计模式基本原则大白话

单一职责原则

简单点说就是最小化封装,一个方法只负责一个功能,一个类只负责一类功能。如果一个功能比较复杂,那就差分成多个小功能,然后去实现。
这样做的好处是

  • 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,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,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;
  • 提高类的可读性,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;
  • 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,变更是必然的,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,当修改一个功能时,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功能的影响。

里氏替换原则

简单点说就是子类可以扩展父类的功能,但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。
注意一下几点即可

  • 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,但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。
  •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。
  • 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,方法的前置条件(即方法的形参)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。
  •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,方法的后置条件(即方法的返回值)要比父类更严格。

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,功能耦合度太高,改一个小功能影响到其他功能的情况

依赖倒置原则

依赖倒置就是控制翻转,又名 IOC,简单点说,就是将需要的外部对象,通过构造函数参数传递或属性赋值的方式,让当前对象可以使用注入的外部对象。
注意一下几点即可

  • 低层模块尽量都要有抽象类或接口,或者两者都有。
  • 变量的声明类型尽量是抽象类或接口。
  • 使用继承时遵循里氏替换原则

这样做可以有效解耦,功能发生改变时,只需要替换外部的依赖对象,而不必修改主体功能代码。